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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衣天子 房市动荡,不影响构建和谐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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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宗明义:目前房市的动荡与争论,不影响构建中国和谐社会,只是构建和谐中国的必然过程,因为构建和谐中国的“法则”从来都不曾改变过,也是谁也改变不了的,这就是哲学的辩证法。
在房地产行业从业多年,也一直读《哲学研究》这本最有影响力的哲学刊物,房地产业的现状与发展,与中国构建和谐社会,二者之间究竟应该如何产生关系,是我一直在思考的问题。
要谈和谐中国,首先看什么是和谐?
西方哲学家赫拉克利特认为,和谐产生于对立的东西。中国哲学家孔子说“和而不同”,指的是具有差异性的不同事物的结合、统一、共存。可见,从哲学上的概念定义和谐,应该是讲人们所追求的美好事物和处事的价值观、方法论,而实现的过程是曲折的,是从对立中产生的。
从“和谐”的字面理解,“和”最早的意思是田里的庄稼能让人人吃饱,而“谐”最早的含义是每个人都有说话的权利,也就是说,和谐讲的是让事物达到本来的状态,实现本来的功能。
引申开来,和谐就是世界的本质。世间的万事万物都在充满变化,变是绝对的,在变中求和谐,就是要找出变中的不变的因素。举例来说,一乘以二等于二,三乘以四等于十二,数字的变化是基于“乘法”这一不变因素,这就是和谐的制约条件,这个法则是相同的,在运算中,我们体会到了这个法则,它是客观的、实际的、合乎逻辑的、完美的,所以,无论人或事,无论大或小,无论好和坏,无论简单还是复杂,如果要是和谐的,就必须找出本质和规律,即便是看不见,摸不着,但必须遵守。
其次,我们看和谐中国,对于中国的国情而言,现在和未来需要什么样的和谐。
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什么?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正是在这一巨大,甚至越来越大的矛盾下,要统筹和兼顾各方面利益,任务才十分艰巨而繁重。而中国任何一个历史阶段,都不如今天这样不断的嬗变组合,经济体制在深刻变革,社会结构在深刻变动,利益格局在深刻调整,思想观念在深刻变化,对于任何一个真正热爱自己祖国大好河山的中国人而言,都身在其中,都忧在其中,也都应该承担责任。
民生富足,人权得到尊重,思想与言论自由,缩小贫富差距,收入分配合理有序,人人能有工作机会,人人能有产权支配,社会公共服务逐步完善等等,这些是和谐中国最基本的参考目标,而通往和谐中国的“法则”是什么呢?
第一,把“人”的基本需求放在第一位。衣食住行,自然是最基本的需求;第二,持续发展。不能今天当爆发富,明天成穷光蛋;第三,科学与民主。没有科学就一定不会有民主,没有民主的科学也是伪科学,二者连襟并生。
因此,和谐中国是基本民生,是公平有序,是科学民主,既是目标又是过程。
现在,可以正式进入房地产市场与和谐中国的辩证体系了。
先一起看看目前关于房市不和谐的种种说法——
第一种说法:房地产开发商用高房价绑架了政府和银行。政府垄断了土地出让,大量银行贷款投向了房地产业。事实的确是事实,问题是,其他支柱产业也基础产业也同样如此,比如交通、水电、石油等,那么,为什么很少象房地产业这样被广泛讨伐?
第二种说法:百姓买因高价买不起房,但却有大量的房屋空置。这同样是事实,穷人要买房但没有购买力。但这绝对不是10年的房地产行业造成的,而是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国策决定的。
第三种说法:目前的高房价如果下拐就必然带来“金融与经济体系的崩溃效应”。房价的拐与不拐肯定会影响到内需的变动,影响到国家促进消费政策的落实。关键的问题是中国普通居民的个人收入的增长赶不上房价上涨。是否会动摇国家的金融和经济体系,现在下结论还为时过早,没有房市价格的动荡,中国的金融体系和经济政策在面临今天的国际大环境时,也一样面临艰难困境。
第四种说法:一方面有人坚持认为因为高房价所以造成很多城市的竞争力失衡,所以让房价大跌能有利于引进人才,有利于招商引资,有利于第三产业的发展。如果是这样的话,香港、东京和洛杉矶早就沦陷了。与之相反的一方认为,低房价才是出路,而且至少要降30%以上,愿望是好的,但这完全不符合中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方向,除非希望中国经济一夜之间倒退十年,因为,可以肯定一点,5-10年后的中国一定比今天更具有国际竞争力。
那么,究竟什么样的房地产市场“法则”才能让房地产业与和谐中国形成“共振”呢?
明确房地产开发商是房地产市场的主体。什么样的商人才是最优秀的商人?一个优秀的商人在经营上追求利润最大化,同时还能用自己获得的利润回馈穷人,这是开发商的和谐之道。但我们不能让他在经营时放弃利润救济穷人,否则他就不是商人了,没有商人的国家一秒钟之内就会灭亡!房地产企业与和谐中国的共振,必须要求我们客观认识到,企业家手里的资本都不可能去对抗或者驾驭市场,只能尊重顺应市场。任何一个亏损的企业是没办法承担社会责任的。
明确政府在房地产市场只能是公共职能。经济适用房制度的设计者们,可能万万没有想到,房间超大、装修豪华,开宝马车者去排队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景象,这就是政府公共职能的缺位表现。开发商如果依法依规,在中国开发商们其实已经向政府缴纳了几乎全世界与房地产相关的税种。因此,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主要应该履行好自己的公共职能,而不要过多干涉市场的运作。
普通百姓的住房保障必须是社会基本保障体制。这是国家未来房地产市场调整的大方向,和九年制义务教育,或者是医疗、社会保险等社会其它保障一样。如果让社会部分弱势群体通过房地产市场以购买为主的方式来实现居住消费,这就好比一个家庭有两个孩子,一个是辍学在家务农的孩子,另一个是花费了全部家当培养的做企业老板的儿子,如果父母要求两个儿子每个月交纳一样的生活费,那就失去了公平和效率,也失去了社会基本的价值观。
综上所述,我想,中国人的幸福永远存在于中国人永恒的不安的追求中,这对于房地产市场也是一样。今天的动荡,正是黎明前的黑暗,正是真、善、美的基础。房市的动荡,与构建和谐中国,是形式的表现,法则早已昭然若揭!
让我用著名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社会活动家费孝通的话来做一个祈愿吧:“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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